9年前參加了新秀賽,中了棒球毒,今日再臨新秀比賽,on duty 做紀錄員。
大躍進
新秀的水準確實是一年比一年好,撇除有小部份『新秀老鬼』(意即"不是第一年打新秀賽的球員),有不少球員已經有乙組的級數。
1. 有新秀投手已經可以投平飛的直球,我的年代是投 Rainbow直球
2. 滿壘,擊球手擊出投手前滾地球,投手傳本壘 force out 三壘跑者,再立即傳一壘做雙殺,多麼有棒球意識的捕手啊!
Rex私語:『台灣陳一定會說"好普通呢,台灣的小朋友都做到啦! ",大佬呀!香港人好少機會接觸棒球,棒球規則真的不是上了幾個月訓練班,就可以明白晒囉。』
新秀特別規則
由於是新秀賽,所以有一些特別的規則,希望可以簡化一點,令初學者較容易掌握及投入。
1. 青成組投手投球至本壘板,跑壘員方可離壘,否則判以跑壘員出局
Rex: 這個我贊成,無異議
2. 跑壘員不准盜壘或過早離壘,違者判以出局
Rex: 我記得在我的年代是可以"盜壘"的,雖然有點兒苛刻,但都可接受。
3. 青成組打擊者,三擊不中後為出局,不得進壘
Rex: 我覺得比不可盜壘,再苛刻一點,仍然合理。
4. 凡填寫在打擊順序表上及穿著制服之球員,必須被遣派出場最少打擊一次或防守一局
Rex: 我贊成這規則,但如果有隊伍不能做到,請問有甚麼後果呢? 沒有寫清楚,有點混淆
5. 每局防守球員只限九名,守方只准在正常防守位置準備防守
Rex: 另一條好奇怪的規則,我反而有興趣知道究竟以前發生過甚麼事情,要加上這規則囉!
6. 除非場內防守球員感身體不適,否則守方不能在局中轉換防守位置或球員
Rex: 『終極』奇怪規則,有無人可以告訴我這條規則的用意呢?
打擊順序錯誤
今日發生了打擊順序錯誤,防守隊沒有提出『促請裁決』,攻隊有一位球員沒有at-bat,請問在香港"9 batters 9位打擊者"的規則下,哪一位才是"第9位打擊者"呢?
例子:
1. Batter A
2. Batter B
3. Batter C
4. Batter D (發生打擊順序錯誤,沒有at-bat)
5. Batter E
6. Batter F
7. Batter G
8. Batter H
9. Batter I
第9位打擊者是 Batter I 或是 Batter A 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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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4月5日星期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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